簡單分析應該從哪些方面做好東莞環保驗收工作?
東莞環保驗收面對新挑戰和新要求,環保督查方面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強化。并且重點把握好以下5個方面。
1、拓展督查內涵
要將新環保法納入督查范疇,將各地開展環保大檢查的情況等作為督查重點,做到水氣平衡,統籌推進,切實拓展督查內涵,加大執法督查力度,加強督查壓力傳導,推進各項工作全面落實。
2、突出督查重點
交辦任務明顯少了,督政要求明顯高了,需要我們進一步突出重點,強化督查工作的總體謀劃。督政不能僅限于綜合督查,也不能簡單沿襲過去的做法,需要不斷創新思路和方法。
同時,結合轄區實際,強化梳理分析,擬對一些群眾反映比較集中、環保整改工作明顯不力或環境質量明顯惡化的地區,組織開展針對性的專項督查,對環境問題突出且政府作為不到位的,報請環境保護部公開約談或曝光
3、強化督查效能
一方面要促進具體環境問題解決和被督查地區不斷加強環保作為,另一方面還要充分發揮國家督查的震懾和帶動作用。要在自主開展督查的同時,加強對省級環保部門綜合督查工作的督導。
通過會同省級環保部門開展綜合督查、調度地方綜合督查進展情況等措施,加強對地方綜合督查工作的指導,督促轄區省級環保部門及時完成30%以上地市政府的環保綜合督查工作。加強國家監察的引領和示范作用,積極發揮國家督查工作的放大器效應。
4、講究督查策略
要有所為有所不為,在創新督查方式、強化信息公開、拓寬案源線索、強化協調聯動等方面注重策略,因地制宜,因時制宜,因事制宜。
5、規范督查行為
中心承擔大量執法督查任務,直接面對企業和基層,直接面對矛盾和利益糾葛,廉政風險始終貫穿于工作的始終。要強化紀律意識,嚴格規矩約束,自覺從思想上、行動上與中央和部黨組保持高度一致,讓“三嚴三實”有關要求真正落地生根。